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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市公安宣传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2008年市公安宣传工作综合考评办法

时间:2008-9-24 16:06: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02008年,全市公安宣传要紧紧围绕局的部署和公安中心,加大公安机关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浓厚宣传氛围,促进各项公安任务的完成。根据市局部《2008年政治思想意见》,2008年宣传继续实行综合考评。一、考评办法综合考评分为基本任务和评先创优两部分,市局表彰总分前五名单位。基本任务部分100分,与全市公安综合考评挂钩,完成90以上评为好,得满分;完成80-89评为较好,扣0.5分;完成70-89为一般,扣1分;69以下为较差,扣1.5分,不满60为差,不得分。二、基本任务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一)新闻宣传部分(60分)1.完成、市局统一部署的各项重大宣传任务,得10分。如发生以下情况,按扣分处理。(1)任务不落实,每项扣1分。(2)未能按市局要求提供线索或有关文字、图象素材,每次扣1分。(3)未能按市局要求及时上报宣传计划或总结材料,每次扣1分。2.组织策划一个典型宣传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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