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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13-6-13 15:25:2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内蒙古农业技术推广站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一、工作开展情况我站是自治区农牧业厅具有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之一,执法工作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在上半年的工作中,一、维护了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合法权益。今年春季,通辽市扎鲁特旗农技推广中心职工来电话反映,扎旗行政为了开展文明达标活动,拟将旗农技推广中心大楼由旗武装部占用,我们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进行了解核实,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指出扎旗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是严重违反“农技推广法”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扎旗农技推广的利益,必须予以制止。在我们的干预下,扎旗和农业局取消了占用计划,制止了一起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扎旗农技推广中心的合法权益。二、在行政执行证件的管理使用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去年秋季,安排有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农牧业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于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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