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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实施意见

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8-10-5 11:21: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贯彻精神和九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坚持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化解的新路子。经局决定,在全县大力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进一步履行好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任。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的重大意义构建“有纠纷找司法”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司法行政部门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第一责任,积极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各种调处资源,创新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网络式的矛盾纠纷长效调处机制和调解模式。它有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各职能机构的参与意识和服务优势,它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民主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强化法治理念、践行司法为民、为构建平安和谐服务、不断开拓进取的现实需要;是实施依法治县、探索新形势下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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