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海联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

海联市人大常委会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方案

时间:2007-12-6 11:41: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海联市人大关于贯彻实施监督法的工作方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法》已于2006年8月27日由十届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监督法坚持以和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充分体现了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坚持的关系,正确处理了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充分体现了、集体监督、有序监督的原则,是一部符合我国国情和人大工作实际的重要法律。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地方人大在实施监督法中负有极为重要的责任。为此,特对市人大机关贯彻实施监督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认真学习、深刻理解监督法,准确把握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市人大要组织组成人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市人民组成人员及各部门有关人员,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有关人员,旗县区人大领导及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领导同志有关人大监督工作的讲话,逐章逐条学习监督法,领会...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