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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体广告合同

公交车车体广告合同

时间:2008-11-18 14:37:5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合同签约双方广告主:(以下简称“甲方”)广告商:(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定地:乙方拥有哈尔滨市部分公交线路车体广告发布权,甲方要求在乙方拥有的媒体上发布广告。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一、展示产品品牌:二、广告形式:公交车体广告(车身两侧)三、媒体数量:辆。四、广告发布期1、双方确定,广告发布期为。2、双方约定,广告预期发布日从年月日至年月日。3、双方同意,甲方车体广告发布期以实际单车广告车体上道之日为准。五、广告费及线路明细另附合同附件六、付款方式:签定合同后三日内付全款的50,即人民币圆整。全部广告上道后七日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圆整。七、付款之相关权责1、在广告发布期内,甲方如需更换画面,画面的制作与粘贴等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另行交付给乙方。2、乙方确认甲方缴款到帐后即可提供或寄出发票。3、若甲方未能按限期付款,每延迟一天,甲方应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交纳该笔迟延款项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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