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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关于开展慰问优秀基层妇女干部的通知

区妇联关于开展慰问优秀基层妇女干部的通知

时间:2016-10-18 8:45: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杏妇发〔2015〕1号区妇联关于开展慰问优秀基层妇女干部的通知各乡、街道妇联:为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激励各级妇联组织、广大妇女工作者,开拓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建设和谐城区再作新贡献,区妇联决定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开展慰问优秀基层妇女干部活动。现将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慰问条件1、认真学习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计生政策,具有较高的素质和思想理论水平。2、努力学习钻研现代科技文化知识,熟练掌握妇女工作知识和技能,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出色完成各项任务。3、密切联系妇女群众,认真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4、热爱妇女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巾帼建功标兵,工作有特色、有成效,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作出积极贡献且连续从事妇女工作5年以上。5、工作作风优良,遵守社会公德、践行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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