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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产管理交接制度

中学财产管理交接制度

时间:2013-9-16 13:16: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中学财产管理交接制度一、财产保管员或托管人员,工作有变动时要办理交接手续。二、财产保管员办理移交手续,应有主管主任在场,托管员办理移交手续,需有财产管理员在场。三、交接前原管理人员应将帐物核对清楚,催还借出物品。一时不能交回的,应与借物人核对清楚,再办理交接。按帐核对实物,核对借据,经双方核对无误后,互相签字,四、托管人员移交时,财产管理员需带学校有关帐目到场。首先核对帐目,三方确认帐帐相符,然后托管人员在财产管理员在场情况下,办理移交手续。五、办理移交手续,需填写移交清单,注明移交内容、时间,三方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待查。六、教学班每学期初移交一次,每学期末验收一次,由班主任或生活(财产)与财产管理员签字生效。并按教学班管理制度处理相关事宜。七、各办公室每学年初填写固定资产领用帐,定期与财产管理员核对,每学年末财产管理员进行验收。人员变动,可带走个人用办公桌,办公椅到其它办公室,公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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