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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广州市商品房预售专用款账户监管协议书

时间:2013-7-28 2:39:3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甲方:广州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小组乙方:分行/支行(监控银行)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使用行为,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规定,经甲、乙、丙方协商,就位于广州市区路地段,项目名称为,监控账号为楼盘的预售款收存和划拨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权利1.甲方负责对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并贯彻实施《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出具《预售款专用资金拨付批准书》。3.进入监控帐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4.楼宇竣工后,丙方凭竣工验收证明向甲方申请办理监控帐户销户手续。经甲方审核批准销户的,丙方持销户批准书向乙方办理帐户取消监控手续。5.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甲方可以向预售人(丙方)收取监督管理款项千分之二的监督管理服务费。在工程建设期内,丙方向甲方申请使用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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