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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事业单位专职安技员队伍建设探讨

企、事业单位专职安技员队伍建设探讨

时间:2008-6-10 11:18: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1专职安技员队伍建设是现代安全管理的需要《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该条款讲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所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总称,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文主要探讨对象是企、事业单位的专职安技员,包括安技系统的领导和业务人员。现代安全的核心是系统安全工程,现代安全管理就是围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这三个基本环节开展风险防范工作(详见图1),其体现在熟练地应用现代科学知识和工程技术研究、分析、评价、控制以及消除或削减生产领域的各种危险,有效地防止灾害事故,避免损失。这已经完全不同于以事故为中心,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就事论事的事后型安全管理。现代安全管理确认了事故链中人、机、环境、管理综合要素,主程技术硬手段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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