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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与利益平衡机制

农业产业化与利益平衡机制

时间:2006-11-29 9:14:5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农业产业化作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主要采取“公司+农产”、“公司+基地+农产”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一些地方甚至提出了“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口号。但是这些模式也存在不少问题。2001年9月,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湖北省“农业产业化的一面旗帜”蓝田股份因为银行贷款出现危机事实上宣告破产。有人因此发出疑问:“公司十农产”可以富裕农民吗?有的学者担心土地“流转”到那些龙头公司手中之后,如果公司经营不善或者遭遇其他市场风险,谁来保护不能享受任何正式社会保障的农户的利益(仲伟志[2002])?当然,我们不能用蓝田模式的破产来全盘否定农业产业化本身。龙头企业脆弱,可以加强扶持力度,蓝田模式行不通,还可以选择其他模式,农业产业化并不是一定要把土地交给龙头企业。我们最关心的是:我国目前的农业产业化模式是否能够解决“三农”问题,使农民真正富裕起来?本文希望通过分析农业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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