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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创三城指挥部关于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市创三城指挥部关于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

时间:2009-11-9 22:41:0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我市创建工作经过3年多的努力,相继通过省级验收,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已进入攻坚冲刺阶段,创优国家级考核验收组、创卫全国爱委会暗访检查组将莅临,碧水蓝天工程今年底将基本达标,国家园林城创建明年将全面考核验收。对照国家考评标准和治理“脏乱差蚊蝇鼠厕黄赌毒”十个字,我们还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创建机制还不尽完善,同时将要面临着创建成功后如何巩固提高问题。为了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及市民群众的积极性,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创建中存在的问题,早日达到“三城”和碧水蓝天目标,实现创建工作和城市管理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市创“三城”办公室根据毛万春市长的批示及第十、十一次指挥长办公会议精神,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在现有创建机制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群众的事无小事”的原则,以国家“三城”指标和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解决“脏乱差蚊蝇鼠厕黄赌毒”为突破口,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实施经营城市战略,建管并重,软硬并举,标本兼治,坚持五个原则(属地化管理、分专业创建、督察暗访、统一新闻发布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探索建立一个综合治理、治本为主、高能长效的创建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变要我创为我要创、变被动创为主动创、变部分创为全民创),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不用扬鞭自奋蹄、争先恐后搞创建、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局面,努力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市民群众创造一个优美、宜人的城市环境做出贡献。二、健全创“三城”目标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年初把创“三城”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市创“三城”指挥部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对照国家标准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盘点创建任务,彻底查清底数,找出差距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一)每年和每两个月盘点一次创建目标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市创“三城”办公室对创建中“脏乱差蚊蝇鼠厕黄赌毒”十个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盘点,把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各专业创建办公室要对照国家标准,列出“三城一工程”及“双创”的未完成任务的问题。对未完成任务和未解决的问题,责任分解到市直有关单位(没有二级机构的,由市直部门承担)和县(市、区)乡(镇、办)政府,明确完成时间和主要责任人。(二)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单项和总体完成时限。坚持首位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落实暗访通报制、有奖举报制、阳光公示制,奖惩兑现。(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创建目标任务,使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对主要创建工作心中有数。三、完善组织领导机制(一)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1、市创“三城”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分设市创国家卫生城指挥部、创国家园林城指挥部、创中国优秀旅游城指挥部、市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指挥部,负责对各个专业创建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察指导工作。2、各专业创建指挥部负责专业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按时向市创“三城”指挥部汇报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及工作计划,并对共性工作、重点工作、难点问题及时协调、衔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确保高效规范运作。(二)创建工作的内部运作。1、市创“三城”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创“三城”办公室设综合督察组、目标任务督察组、重点工作督察组、新闻宣传督察组、市创“三城”综合治理小分队。人员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抽调优秀干部或后备干部组成。具体负责创“三城”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综合评比和重点工作的综合治理;负责对各专业创建办公室的协调、督察工作。2、各专业创建办公室负责各专业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迎检准备、申报验收等工作,并按要求向市创“三城”办公室报送工作计划、进度、总结等相关材料及重大事项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3、市创“三城”办公室主要围绕解决“十个问题”、“三城”达标拿牌、建立长效机制三大任务开展创建工作。(三)建立以属地化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创建模式。1、各县(市、区)政府及其乡(镇)办事处和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各单位(含中央、省驻许单位)、各住户进行依法管理,下达责任目标和临时任务,督促其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同时接受市创“三城”办公室、专业创建办公室及市直有关部门的指导、督察。2、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三定方案”和创“三城”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完成目标任务和其它工作任务,并对各县(市、区)同行业创建工作给予指导,同时要自觉接受所在地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管理,服从工作安排、调度。四、健全创“三城”会议制度和新闻发布机制(一)健全会议制度。1、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创“三城”办公室工作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主任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市创建办公室主任联席会,交流情况、研究工作、解决问题、提出建议,向指挥部汇报;每月创“三城”办公室各督察组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月点评。2、每两个月(或适时)召开一次创“三城”指挥部指挥长办公会,对创建的重点工作、重要问题和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决策,对新闻发布会事宜进行安排。3、每半年进行小结,全年进行总结,全年总结大会与每年11—12月份新闻发布会合并召开,进行新闻发布、总结表彰。4、市创“三城”指挥部、各专业创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根据创建情况,及时召开工作会、专题会及现场办公会,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快速、顺利开展。(二)健全新闻发布制度。1、每两个月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对两个月的阶段性任务和工作完成情况、暗访排名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进行新闻发布,市领导要做重要讲话。2、市创“三城”办公室、各专业创建办公室及时把创建重点、重大事项、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等通过新闻单位予以发布、公示,让全市人民群众了解“三城”进展,监督创建工作的落实,支持“三城”创建工作。3、各新闻单位都要结合实际和特点,按时把创“三城”的年度目标、重点任务、每两个月目标及完成情况刊登播发;市二台二报等新闻单位一把手为创建宣传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并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为创“三城”宣传工作直接责任人和联系人;开辟创“三城”专栏、专题,制作公益广告,宣传“三城”工作;驻许各单位都要积极接受新闻监督,对新闻曝光的问题都要及时整改,并把整改情况向市创建办公室汇报,向新闻媒体反馈,各新闻单位适时刊登播发。4、把群众的投诉件、举报件、领导批示件和媒体曝光的落实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发布,让群众监督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创“三城”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路、“创建‘三城’文明市民评选”等系列活动,广泛动员大家建言献策,参与创建工作,建立起新闻发布与市民群众的良性互动机制。五、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一)以经营城市的办法,解决创建“三城”的硬件建设问题。建立完善“四个机制”,即以企事业法人为主体的投资偿债机制;以成本管理和盈亏核算为核心的经营机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并重的监督机制;以提高决策效率,加大协调督查力度,加强资金管理为重点的行政管理机制,加强资本运营,着重解决创“三城”中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努力实现城市建设投入、产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二)科学合理安排城建计划,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搞好城市规划和年度城建计划,首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事关群众生活的问题,重点做好“三城”创建中的重要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的建设。(三)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原则,多方筹资。发挥社会各界参与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共同创建“三城”。六、健全督察考核机制(一)督察考核主体1、市统计局2、市创“三城”办公室、市四个专业创建办公室3、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4、市老干部城市管理督导团5、市新闻单位6、各县(市、区)创建办公室及统计局(二)督察考核对象1、在城市规划区100多平方公里之内所有单位。重点是市直参创的100多个单位;区四乡六办和建设局、县8个乡(镇)和县城区。2、市、市、县、县城区。(三)督察考核原则1、属地化管理的原则。2、暗访暗查的原则。3、公平、公正、公开原则。4、分专业督察的原则。5、分级分层次考核的原则。(四)督察考核内容市民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满意度;承担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临时任务完成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领导批示件、群众投诉举报件落实情况;媒体曝光及创“三城”通报的整改情况;其它创建事宜。(五)督察考核办法1、市统计局牵头对创“三城”工作进行民意调查,对各有关责任单位的创“三城”群众满意度进行测评,得出群众满意度分数。区、县统计局分别负责当地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测评结果及时报市统计局,市统计局汇总后按时送市创“三城”办公室。2、市创“三城”办公室督察考核。完善创“三城”评比排名办法。评比排名按百分考核办法进行,目标任务70分,临时任务18分,义务劳动、宣传教育12分。群众投诉、领导批示、新闻曝光扣分。3、市各专业创建办的督察考核。市创“三城”办将每两个月的督察考核任务分配各专业创建办督察考核,市各专业创建办根据专业创建情况,进行督察考评,其考核结果记入创建单位评比排名总成绩。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督导团督察考核。由市人大副主任、创“三城”指挥部副指挥长或人大城建工作委员会主任带领人大代表10—15人,由市政协副主席、创“三城”指挥部副指挥长或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带领政协委员10—15人,市老干部督导团领导抽调15—20人,轮流考评,每半年各考评一次,分别对主要创建单位的创“三城”工作进行督察考评。5、新闻督察考核。市创“三城”办公室会同市二台二报,不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重点督察考核。继续开办创“三城”有奖投诉举报。(六)评比排名办法坚持每月点评、双月总评、新闻发布制度。市“三城”办和各专业办每月对目标任务、临时任务、义务劳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点评,督促各单位完成分阶段任务;每两个月总结评比、排名,进行新闻发布。评比排名分三部分进行。1、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评比排名。排名仍按3个组进行公布,一是市直各主要参创单位及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是区各乡(办)、区建设局;三是县城区及部分乡镇。评比排名按百分考核办法进行,主要分为:目标任务完成得分,临时任务完成得分,宣传教育任务得分;统计局抽查的群众满意度得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督导团评议得分;各专业创建办、新闻单位督察考评结果、新闻曝光、群众举报等扣分,汇总后,为各责任单位的最后得分。2、4个县(市)城区评比排名。对市、市、县、县的评比排名,市创“三城”办公室制定评比标准和办法,抽调各专业办的专家和有关县(市、区)人员,每月暗访2次以上,每两个月检查一次,汇总得分为各县(市)城区得分,依此排名发布。3、4个县(市)和县部分乡镇的创建督察排名。由各县(市)负责,定期将结果报市创“三城”办公室。创“三城”指挥部不定期抽查,核实后统一发布。七、健全奖励处罚机制(一)奖励对在创建活动中表现良好、成绩突出,按时或提前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奖励、表彰。1、对每两个月排名第一名的单位授予“创三城红旗单位”称号,颁发流动红旗;其主要领导在新闻媒体上做专题经验介绍。2、对连续3次获得第一名的单位给予全市通报表彰,对其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精神、物质奖励。3、对在全年评比每组第1名的单位,各奖励3万元,市政府将通令嘉奖;对单项特别优秀、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奖励1万元。4、建立创“三城”奖励资金。对提前和按时完成创建目标任务的单位,市创“三城”指挥部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以奖代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作用。(二)处罚对未按时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影响达标拿牌的单位要给予以下处罚:新闻曝光;通报批评;在创“三城”新闻发布会上作表态发言;按财政奖罚制度直接从财政经费中扣拨经费;作为年度目标管理中的一项内容给予扣分。对推而不动、行动不力、推诿扯皮、不能按时达标,影响创建大局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直至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项:1、从11月份开始,对一个问题连续2次下达整改通知而未整改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创“三城”指挥部写出检查,市创“三城”办公室对该责任单位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2、对每两个月排名每组后3名的单位及创建工作不力,领导不重视,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倒数第一名的单位领导在新闻发布会上作检讨表态发言。3、对连续2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单位除给予第2项处罚外,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创“三城”指挥部写出深刻检查和整改方案,在电视、报纸上讲明原因和下一步打算。4、在全年6次排名总计名次后3名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向创“三城”指挥部写出书面检查,倒数第一的单位一把手在电视上表态发言,在报纸上刊登整改文章,市创“三城”指挥部对其进行通报批评。5、坚持并推广《出境水责任目标与财政挂钩制度》、《碧水蓝天工程与财政挂钩制度》、《园林城创建植树造林任务与财政挂钩制度》等,对完不成创建任务的单位,直接扣拨财政经费。6、对完不成任务的,建议取消该单位年终综合评先资格,取消文明单位参评资格或文明单位称号,取消党政主要领导评先资格。7、对创建中问题特别严重,有失职行为,影响创建大局的,由指挥长办公会研究,建议给予组织纪律处理。八、本意见自年月日起施行,由市创“三城”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区)政府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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