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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驾车租车合同

自驾车租车合同

时间:2007-1-5 14:36:0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自驾车租车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签订日期:出租人(甲方):深圳市名骏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承租人 (乙方):地址:深圳市泰然九路泰安轩a座308室地址:075583563903 经办人:承驾人:手机:手机:担保人:地址:身份证号码: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本合同所称汽车租赁,是为用户提供以小时、日、月计算的租车服务,并收取相应的租赁费。 二、甲方租给乙方的车辆车牌号为:,车型为:,颜色为:。 三、本合同租赁期限从年月日时起至年月日时止。 四、乙方应付租金人民币(港币):万仟佰拾元整(元)给甲方。乙方超时还车的,甲方按超时每小时加收人民币元。(超时6小时按天计算租金)。 五、短租客户先付清租金再用车;月租以上客户于每月号前支付租金,逾期加纳租金的,除应补交拖欠租金外,甲方将另计收逾期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 六、乙方在租车的时候,应同时交付租车押金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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