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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畜牧业优惠政策

市发展畜牧业优惠政策

时间:2007-9-22 13:11:4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尽快使畜牧业发展成为我市新的支柱产业,特制定本优惠政策。第一条畜牧业是我市的重点接续产业,必须优先发展,给予大力扶持,特别是对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具有牵动作用的畜牧业大项目,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县(市)、区、局及相应企业争取国家行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支持。第二条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投资者谋划、研发畜牧业项目,部门要主动对项目前期工作提供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对市级审批权限内的项目,除不需要使用投资和不需要平衡外部条件的,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需要上报省和国家审批的项目,积极帮助工作,争取尽快批准。第三条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建设项目优先纳入“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第四条市级财政从2005年开始每年拿出200万元,作为畜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发展畜牧业贷款贴息。第五条扶贫资金、多种经营贴息贷款等重点用于扶持养殖业生产项目。第六条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由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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