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论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的缺陷及其再造

论农村信用社内控机制的缺陷及其再造

时间:2007-1-6 14:57:5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是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农村信用社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构建了决策、执行、监督相制衡的内控机制。但是,从农村信用社现实情况看,其内控机制仍然存在一些明显的缺陷,需要进一步加以改造和重建。一、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机制的缺陷由于产权不明晰,在我国农村信用社目前的委托-代理关系中,作为委托人的所有者实际上是缺位的,同时农村信用社的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监督者等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是不对称的,从而造成农村信用社现行内控机制存在缺陷。[,](一)有“三会”制度,缺“三权”制约。目前,农村信用社从形式看,都设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等一整套治理机构。在这个结构中,社员代表大会代表所有者,是信用社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产生,拥有决策权;信用社主任由理...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