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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规范化服务细则

药监局规范化服务细则

时间:2007-9-22 13:35: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建立规范化服务型机关,推进机关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四川省人民工作规则》,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实行规范化服务,提高行政质量和效率。第二章 组成人员及其职责第三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机关、纪检组长、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各处处长(主任、总队长)、食品安全监察专员、副处长(副主任、副总队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第四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负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第五条 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办公会议。第六条 局长代表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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