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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村镇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

关于加强村镇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

时间:2019-1-11 9:21: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区人民关于加强村镇建设项目管理的规定为加强村镇建筑工程规划管理、质量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土地法》、《建筑法》、《城乡规划法》、《关于加强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村镇建设实际情况以及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职责,规定如下:一、村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一)在乡、村庄规划区内兴办企业、公益事业,建设乡村公共设施、集中村民住宅建设等工程,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1、申请人持项目批准或者核准、备案文件、占用土地权属证件原件、城市或者县人民土地主管部门的土地预审意见、占用土地原权属村庄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建设的意见、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等有关材料,向占用土地所属的镇或者乡人民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申请;2、镇、乡人民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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