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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办法

教育会计集中核算办法

时间:2008-10-18 13:39:0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教[2006]3号)、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及对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要求,特成立市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对全市教育系统会计单位及民办学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一、基本原则各中小学校在会计主体地位不变的前提下,实行预算共编、集中收付、统一管理、分户核算,由市教育局设立会计核算中心进行统一会计核算,实行财务监督。二、机构及人员设置核算中心为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经费渠道全额拨款,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指导,人员在市教育系统内部调剂。各中小学校仍保留现有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负责本单位财务收支业务的处理及档案、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接受核算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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