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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国有企业改革验收工作办法

县国有企业改革验收工作办法

时间:2006-1-31 21:02: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县国有企业改革验收工作办法为了保证国有企业改革质量,加快国企改革步伐,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一、验收依据县委、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和批复企业的改制方案是验收工作的主要依据。二、验收标准(一)企业性质变更1、改制企业是否按批准改制方案中批复的改制形式实施改制。2、破产解散企业的印章、财务档案等是否移交企业主管部门保存,原企业是否在工商部门注消。3、实行民营股份制改造的企业,民营公司是否按《公司法》规范组建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4、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改制企业,主管部门是否明确企业年度考核主要经济指标。(二)职工安置1、改制方案是否按程序经过职代会或职工同意,同意率是否达到规定比例。2、是否按企业有效资产合理设置职工置换身份补偿标准,职工补偿金是否发放到位,以资产置换职工身份企业是否履行资产变更手续;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是否按规定领取经济补偿金。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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