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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区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时间:2007-2-25 12:08:05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为了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实现人才资源配置和服务市场化、社会化,现就改革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就业制度提出如下意见:一、分配就业制度改革的原则1、加强宏观调控,合理配置毕业生人才资源。2、优化人才结构,实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3、发挥人才市场作用,采取“双向选择,自主择业”。4、敞开毕业生进出口子,允许区外大学本科以上高层次人才进入我区人才市场。二、分配就业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从2002年起,凡分配到我区的大中专毕业生全部进入人才市场,实行双向选择,一律不再进行指令性安置。(一)按计划分配到我区的统招生、委培生、定向生、计划内自费生、“五大”录干人员,统一在区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实行人事代理。(二)今后,我区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机构及乡镇机关确因工作需要和职位空缺,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由人事部门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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