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建设类行政许可听证问题诌议

建设类行政许可听证问题诌议

时间:2007-2-25 12:09: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行政许可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满一年,创设的多项行政许可制度如统一受理、统一送达制度、补充资料一次性告知制度、期限制度、收费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在实践中得到贯彻落实,这些制度的实施,有力地推进了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也给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提出了很高要求。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也是《行政许可法》创设的主要制度之一,但在实践中应用的相对较少。下面笔者就结合工作实践,从一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的角度提出一些浅见,与大家一起探讨。一、听证制度的规定与实践中的困惑行政许可听证是《行政许可法》第四章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中规定的一个重要程序。听证制度的设置目的本身在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前给予当事人就重要事实表示意见的机会,同时也是行政机关听取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意见的途径,通过公正、公平、民主的方式达到行政目的。该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了应当听证的三...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