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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应赋予非公经济平等市场主体地位

“十一五”规划应赋予非公经济平等市场主体地位

时间:2008-3-30 14:28: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非公经济36条”落实不够常委建议――在十届第十一次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上,常委任文燕建议,“十一五”规划纲要应真实体现关于允许非公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的要求,赋予非公经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任文燕常委是代表工商联作大会发言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今年2月颁布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非公经济36条。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主题的文件,着力于“消除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非公经济36条要求“贯彻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允许非公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和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文件还特别提出,“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国内非公有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十六届全体会议提出,“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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