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学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情况报告

中学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2009-12-13 13:53:1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教材20082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为认真做好我校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制度,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财经运行秩序,堵塞财务管理上的漏洞,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将专项治理“小金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认识明确重点此次专项工作的范围是区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及二级单位,根据规定,我们提高认识、明确重点。1、明确识别“小金库”的表现形式:凡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学校财务法定帐内进行统一核算与管理,私存私放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劵)及其形成资产,均属“小金库”。2、明确自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形式:①违规收费:制度外取得的报名费、补课费、招生费、录取费、考务费、杂费、广告费、办证费、节目制作费及赞助费等收入;②出租(闲置)收入:计划外投资收益以及学校设施和固定资产出租(处置)取得的收入;③套取的会议或劳务费:厂房、供货方等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折让费,教材、教辅资料采购发行中的取得的回扣、手续费和其他收入,以及以虚列会议的形式套取成形的收入;④经营收入:利用所属公司及校办企业或学校的学生资源与社会机构合作形式的经营性收入;⑤虚列支出;⑥非法票据报销的资金;⑦上下级非正常互转资金;3、明确专项治理工作重点: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我们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建章立制的方式进行,分四个阶段进行:1.动员部署阶段(《方案》下发之日至2009年6月10日)此阶段我们主要工作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学习《通知》、《办法》、《意见》及《方案》,在学校行政干部会上布置并在全校大会上动员,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方案》和组织部署工作。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