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关于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

时间:2008-12-23 22:55:1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根据中国红十字总会等14个单位《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红一字〔2001〕44号)和《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红十字会等单位〈关于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政办发〔2006〕7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以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己任,切实开展群众性初级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群众性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致残率,形成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初级救护培训新格局。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底,全州初级救护培训普及人数达到总人口的1以上(一级救护培训)。每个乡镇、社区有3名以上红十字会救护员。重点行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接受初级救护培训达到考核合格的红十字会救护员标准(二级救护培训),不断扩大培训面,...
请先登录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