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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规数字总结

经法规数字总结

时间:2013-7-24 1:04:5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财经法规数字总结1纳税人未规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规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0.05%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0日3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10日4验货付款承付期为10天10天5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15日6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5日7境外企业在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前15日内,持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15日8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规定设置账簿。15日9从事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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