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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

时间:2008-10-19 20:17:3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国家经济贸易令第16号《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已经批准,现发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经济贸易主任盛华仁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二批)说明:为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的升级换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目录。一、本目录淘汰的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生产方式落后、产品质量低劣、环境污染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二、本目录涉及钢铁、有色、纺织、石化、建材、机械、印刷业(新闻)等8个行业,共119项。国家经贸委将在研究制定产业政策的过程中,针对国内外市场变化和产业发展情况,陆续分批颁布淘汰、限制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三、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制定规划,采取有力措施,限期坚决淘汰本目录所列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新上、转移、生产和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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