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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工人老党员活动经费的请示

关于国庆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工人老党员活动经费的请示

时间:2015-4-2 7:00: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人民:根据自治区组织部、自治区劳动保障厅《关于在成立60周年之际开展走访慰问老工人老活动的通知》(桂组通字[2009]112号)中按照慰问金标准不低于1000元,由各级财政负责的精神,结合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慰问方案,慰问金情况具体如下:一、建国前退休企业老同志25人。慰问金:25人times1000=25000元;二、建国后至1949年12月1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员23人。慰问金:23人times1000=23000元;三、市领导组成12个慰问组,计划慰问24名离退休人员,每人200元,共计24人times200=4800元;以上三项合计共需慰问金52800元人民币。特请市人民批准,妥否?附件(请自行搜索下载):一、市委组织部《关于在成立60周年之际下开展走访慰问离休干部、老工人、老活动的方案》;二、市财政局《关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请求拨付国庆期间开展走访慰问老工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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