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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劳务合作合同

司机劳务合作合同

时间:2007-10-1 1:16:2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劳务合作合同甲方:乙方:签订地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一般规定1、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的提供b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2、服务期限从2005年10月1日早8:00时起至2006年9月30日18:00时止(共计12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定合同。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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