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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环境管理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规定自查报告

城乡环境管理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规定自查报告

时间:2016-12-29 8:38:4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城乡环境管理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十项规定以及市委规定自查报告按照市区委办公室(名委办[2016]9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关于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和十项规定以及市委规定自查报告如下: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区城乡环境管理局严格落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肖志亲自安排布署相关工作任务,严格执行班子成员、股所长负责人一岗双责,严格签字背书,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2016年共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10份;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进行细化,纪检组制定了《城管局岗位职权目录》、《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派驻部门纪检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等,把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分解到每一个责任人手中;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理队伍,制定了《城乡环境管理局工作规则》、《城乡环境管理局内部管理制度》、《城乡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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