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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创建“平安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

局机关创建“平安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

时间:2006-5-31 21:44:00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局机关创建“平安先进单位”的实施方案根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试行)》文件精神和市人民《关于2006年开展创建平安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意见》,特制订本实施方案。本方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组织、指导、推动各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到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家的人,办好自家的事。创建平安单位是综治工作的一个部分,综治工作是市局机关年度工作的一个部分,因此创建平安单位工作一并纳入市局机关年终考评内容。一、市局机关成立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市局、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其它局为小组成员。下设创建办公室,挂靠市局部,部主任同志任主任,部副主任同志副主任。市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创建平安单位责任人。二、签订创建平安单位责任书。由部牵头,进行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责任分解,制定责任书,由市局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与各单位签订责任书。三、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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