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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基本常识

法律援助基本常识

时间:2009-1-6 4:03:54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法律援助的含义法律援助是指在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下,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以保障实现其合法权益、完善国家司法公正机制、健全人权及社会保障机制的一项法律制度。二、如何申请法律援助(一)、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二)、法律援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3)、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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