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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制定机关后勤管理制度

交通局制定机关后勤管理制度

时间:2015-9-23 7:18:12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第一条机关房屋管理规定(一)局机关办公用房和福利设施均属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登记建卡,造册、分配、调剂、维修、改造、装饰。办公用房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科室必须把多余的办公用房、空房钥匙,交办公室保管,若各科室确需用房,事先通知办公室,根据实际予以调剂安排。(二)凡调离退休的本局职工,以在局人事科办理手续的时间起1个月内将办公用房钥匙交还办公室。(三)未房改的公房按人民公房管理办法执行。第二条财产管理规定(一)交通运输局的一切财产(包括贵重物品、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照像机、摄像机、录放机、音响等)均由办公室登记造册、清查和落实专人管理使用(各科室的财产也要确定专人),建立财产登记制度,局机关固定资产实行卡片编码。使用人如发生有损坏遗失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视其情况由责任人进行半额或全额赔偿,保管人员也不得将财产挪作私用或随意借给他人使用。(二)各科室确需添置办公设备应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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