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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思考建议

工商局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思考建议

时间:2010-2-24 8:37:28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目前,全国各级各部门都在积极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增长的政策,应对和化解经济危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既是市场规制和监管部门,也是经济推动和服务部门。认真分析考量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结合工商部门的职责,笔者建议当前可采取以下两项措施,落实国务院扩大内需保增长的政策。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拉动社会投资。市场经济的发展主要是由外贸、投资、消费三驾马车带动的;现在外贸需求滑落,保持经济增长主要靠投资和消费两个方面。国家投资四万个亿,一是激发大家的信心,二是增加需求保增长,三也是希望带动民间投资。如果只是政府唱独角戏,没有互动,没有其他市场主体参与,其内在动力、责任心、方式方法和效果等是不一样的,市场是很难活跃或者兴旺起来的,也是不能够实现保增长目标的。由于历史等多方面原因,我们现行的市场准入法律规定了正常情况下市场准入的条件,却没有规定经济危机条件下市场准入的门槛。虽然新近实施的《反垄断法》第15条第(5)项规定对经济不景气状况下实行豁免制度,但它不是市场准入法律,不能对市场准入产生直接的影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全球化的深入,随着现实问题的来临,我们应该考虑制定经济危机条件下的市场准入法律规定。严重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等会引发社会恐慌和动荡,经济危机同样也会引发社会恐慌和动荡。作为经济规制和监管部门,特殊情况下应该采取特殊措施来应对和化解经济危机。建议国家总局出台暂行办法,规定经济危机条件下(如两年内)设立登记的企业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精、尖企业,其注册资本可为正常情况下的1/2,认缴出资期限可延长为3—5年。这样一方面可以增加市场主体总量,拉动社会投资,带动市场需求,保持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实践,为我们完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摸索和积累经验。二、发挥部门资源优势,提振消费信心。内需包括投资和消费。消费是社会再生产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消费与生产和流通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带动中间需求,有效吸收和消化国内生产能力,形成发展新优势。国家将大力促进农民消费,稳定发展住房消费和汽车消费,着力发展服务消费和旅游消费。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执法机关,我们现在已经建立健全了一整套较为完备的消保维权法律法规制度;全系统共设立各类12315维权联络站或投诉站50.4万个,“一会两站”(即消费者协会、12315维权联络站、消费者投诉站)进社区、进村镇、进市场、进企业、进超市,覆盖面达80,目前已形成了从国家总局到省局、市局、县局、基层工商所共40多万人的消费维权执法组织队伍和网络;经过多年的实践也摸索和积累了丰富的消费维权执法;这是我们的部门特色和资源优势。我们要充分发挥部门特色和资源优势,营造积极和谐文明安全的消费环境和消费需求;要将消费维权工作置于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大局来思考和谋划,加强消费引导和提示,主动提供消费知识与信息,倡导积极文明健康科学的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促进消费结构升级和发展;及时调解和处理消费纠纷,规范和维护正常的消费秩序;强化对农民消费、住房消费、汽车消费、服务消费和旅游消费等的监督和保护,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信心,扩大最终消费需求,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基层工商所要以此为契机,迅速从停征两费的茫然和失落感摆脱出来,振奋精神,脚踏实地,积极开展辖区消费维权执法,如严厉打击在农村销售假冒伪劣家电的行为,确保中央“家电下乡”政策贯彻落实等;尽快适应职能转变。要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来抓消费维权执法工作,有为才有位,才能够保证和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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