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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

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工

时间:2014-7-13 6:37:07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评选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是贯彻落实全市两基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全市巩固和提高两基成果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领导,成立两基工作先进评选领导小组,负责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明确评选工作的责任,严肃评选工作纪律,认真按照评选推荐程序,增强透明度,严禁徇私舞弊,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有效发挥表彰工作的教育作用和激励作用。(二)评选全市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要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个人(即乡镇、各机关单位、村委、中小学校应有一定的比例)。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坚持实事求是、逐级推荐、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确保所推荐候选单位和候选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三)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利用评选这个契机,积极做好全市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典型经验和先进个人先进事迹宣传工作,通过评选表彰活动,有效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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