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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生态股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环保局生态股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时间:2017-12-7 11:11:2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公司/集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二○一七年月日emsp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关于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的要求,落实目标责任,与公司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公司对本企业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担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二、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一)排查及整改土壤污染隐患(参见附件)1、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在本责任书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重点对生产区、原材料及废物堆存区、储放区、转运区开展排查。2、制定土壤污染隐患整改方案。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在责任书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整改方案要明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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