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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集装箱运输协议

内陆集装箱运输协议

时间:2007-12-28 14:18: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内陆集装箱运输协议甲方: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集装箱运输业务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承运集装箱运输业务,乙方承运甲方货物车辆为。乙方应甲方的要求,集装箱发放交接单由乙方到船公司自行开出。二、甲方应在船公司开出的滞箱清单7个工作日内,向船公司交清滞箱费,以便乙方能顺利提箱。三、甲、乙双方对运价约定:到慈溪甲方指定地点40尺箱870元/箱,其中包括开箱单、吊机、洗箱、修箱等全部费用。但是如果有特殊的原因(如超期、查验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并由乙方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由乙方提供相应的发票,以便甲方核对结算)。四、甲方提供了相应的提箱单据后,乙方应遵循以下原则:5个或5个以下的货柜,则应在一天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20个以下的货柜,应在二天内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如果乙方没有完成相应的工作而产生的滞箱费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此单货物总价的5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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