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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处长“”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发言稿

总务处处长“”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发言稿

时间:2015-12-31 9:19: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总务处处长第三专题学习研讨会发言稿在参加十二届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各级都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作为干部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已经成为继“八项规定”以后我们作风建设的新标杆。践行就是要改进作风,用好手中的“权力”。一、严以用权的适用范围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一名干部只有将自己放在与群众平等的位置,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赢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这是必须做到的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常会听人讲“我也不是官我也没有权,没有必要束缚自己”。这样的话,我也有这样思想,但仔细一想,官不是权的代名词,权亦不是官的专属称谓。有权的不一定都是官,简单的举个例子:党校教师是官吗?不是,但他们很有权,在课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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