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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对村干部工资发放的浅思考

税费改革后对村干部工资发放的浅思考

时间:2006-11-29 18:37:1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农村实行费改税后,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成为村级收入的主要来源,及时足额发放村干部工资成为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首要保证。笔者认为税费改革后村干部工资的发放乡镇重在指导监督,在贯彻执行村民自治的政策原则上,实行“三民主两集中一直达”的形式加强监管,规范村干部工资发放,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一、“三民主”就是乡镇根据实情,对村干部岗位职数设置、工资补助标准以及考核评分办法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实行民主定岗、民主定标和民主考评。1、民主定岗根据区域人口规模确定,设村支部、村委会主任、财经、妇联、治保调解等岗位,岗位之间实行兼职。1000人以下的村配备干部3至4人,1000人至2000人的村配备干部5人,2000人以上的村配备干部6人,取消专职村民小组长,实行村干部兼任村民小组长。2、民主定标根据当地收入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村支部、村委会主任两个主职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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