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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

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

时间:2008-3-29 12:46:5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宝安区教育局制订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视为无效编?号: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单位:受聘人:签订日期:年?月?日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非正编人员聘?用?合?同?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名称:?姓?名:?性别:?学校性质:?籍?贯:?年龄:?法定代表人:学?历:?职称:?单位地址:?身份证号:联系?联系联系人:?原工作单位:?甲乙双方根据《教师法》、《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第一条合同期限(一)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正式聘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第二条工作岗位(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乙方的工作岗位为。(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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