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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惩治腐败的情况及对惩治预防腐败的建议

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惩治腐败的情况及对惩治预防腐败的建议

时间:2007-12-11 19:05:16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及时从严惩处严重腐败犯罪分子,强化对腐败犯罪案件挂牌督办。进一步加强对政策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正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严格区分正常的交际活动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在审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时严把审判质量,切实做到对案件定性准确,罪刑基本相适应,确保了使少数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使大多数人受到教育和警示,有力地配合和推动了工作的深入开展,达到了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基本情况及特点2003年以来,我院共审结一审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件6件6人,审结一审受贿案件2件2人,占结案数的33.3;审结一审挪用公款案件2件2人,占结案总数的33.3%;审结一审贪污案件2件2人,占结案总数的33.3%。6名被告人均系初犯,没有前科劣迹;被告人文化程度学历层次较高;犯罪后追赃、退赃情况良好。其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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