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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

财政局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制度

时间:2014-7-6 9:26:2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为了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推动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内容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工作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领导和工交财贸纪工委的指导下,由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三、财政总支各支部主要领导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五项”制度的责任人。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直接责任人。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对象是财政系统领导班子及系统副科级以上。五、领导班子报告内容包括:1、贯彻执行政策、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组织实施和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责任书签定执行情况;2、单位加强建设情况;3、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情况;4、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年度述职述责述廉情况;5、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及其落实情况;6、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及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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