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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工作意见

社保局开展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工作意见

时间:2015-9-11 8:00:4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一、指导思想我市已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保障机制。由于基本医疗及大病保险实行按政策费用比例报销,个人承担比重仍然较大。按照、《意见》精神,积极引入商业健康保险机制,开展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提高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意外伤害报销补偿水平,健全“病有所医、残有所偿、故有所葬”的多层次、多渠道社会保障体系。二、基本原则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小额人身意外保险实行“引导、公司运作、自愿参与”。三、工作要求(一)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保险行业协会以及承办保险公司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完善措施、监督运行。(二)实行“一站式”服务。为了增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小额人身意外保险社会保障的宣传效果,方便群众办事缴费,提高工作效率,实行大病补充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三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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