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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的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

以的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

时间:2006-11-29 15:38:39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共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以社会的和谐性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提出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刚刚闭幕不久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再次把“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今后的重点课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实现了四位一体的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我国处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对我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进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意义重大。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及基本特征1、“和谐社会”的内涵社会学认为,社会是由人群组成的一种特殊形态的群体形式,是相当数量的人按照一定的规范发生相互联系的生活共同体,它的特征之一是具有结构性。而社会结构是指社会系统的各组成部分或社会体系中诸要素之间比较持久、稳定的相互联系模式。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生活的各个领域和部分都紧密联系,互相协调,整个社会才能始终保持有序和谐的状态。“和谐社会”是指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协调的状态。它实际上是一种整体性思考问题的观点,要求我们在把工作视野拓展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统筹各种社会资源,综合解决社会协调发展问题。2、“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是各方面利益关系不断得到有效协调的社会,是社会管理体制不断创新和健全的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是国家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社会。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高度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些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需要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全面把握和体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是有机统一的。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来不断增强和谐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通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不断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的政治保障,通过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不断巩固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支撑,同时又通过和谐社会建设来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造有利的社会条件。民主法治就是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充分发扬,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切实落实,各方面积极因素得到广泛调动;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安定有序就是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保持安定团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标准1、社会的管理控制体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社会具有强大的、有活力的管理中心,也就是说政府是有权威的,其权力的合法性是建立在广大人民认同基础上的。政府主要的方针、政策、制度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拥护,政府各个部门和各级组织的运行是有效率的,对社会的整体有着较强的整合能力。社会是具有强力的自我协调机制的社会。2、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念有凝聚力。这个社会所倡导的主文化的价值观念、道德观念能够被大多数社会成员所认同,这个社会所制定的各种规范也能被广大社会成员所遵循,这个社会在精神上、文化上有较大的共融性和一致性。另外,这个社会有较少核心价值观念的冲突,在社会精神生活中有社会的粘合剂。例如“三个代表”这简明、扼要的理念,作为意识形态的内核是有亲和力的,能够作为新时期凝聚全体党员,吸引全体国民的新的核心价值观念和思想基础。3、不同利益群体的需要能得到满足。当一个社会在经济上能够保障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在政治上能够满足部分社会成员参政议政的需要,在社会生活中能够保证社会成员的安全生活,这个社会的运行基本上是有秩序的,具有较稳固基础的社会。在这一社会阶层结构体系中,主要的利益群体均能够通过制度化的手段,通过正当途径满足自己的需要,无须通过越轨才能满足,这个社会阶层结构便是合理的、稳定的,不会发生重大的社会冲突。4、社会成员具有流动的途径。一个社会尽管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有等级序列,社会成员的地位有高低,但这种等级序列和地位高低不是凝固化的,社会中不存在群体性排斥的制度,普通的社会成员也具有流动的权利和自由,那么这个社会的结构就是有弹性的。有弹性的社会结构比僵死的社会结构更具有活力,更具有和谐性。三、如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的和谐,最为重要的是能够具有一种促使“社会和谐”运行的机制。社会和谐机制一旦形成,当社会中有不和谐的因素时,这种机制就能够自发地搜寻、发现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并发挥调节、矫治的作用,有效地整合社会各部分及各种力量,使社会结构获得平衡,使社会运行在良性的状态下进行。“和谐社会”的机制包括以下的内容:1、顺畅的社会流动机制。“和谐社会”应是社会成员能够自由流动的社会。在现代社会中,反映人们社会地位差异的社会分层现象是人们在社会经济利益上的差别的制度化形式。这些差异和不平等是各个社会阶层之间沟通和协调的障碍,如果社会阶层界限凝固化,就会强化不同阶层的集团意识,处于社会底层的阶层在比较利益面前,会产生和累积起不满能量,引起社会隔阂、摩擦甚至社会冲突,社会阶层之间的不平等成为社会阶层关系持续紧张的矛盾源。而化解阶层冲突的主要途径是社会流动。即指个人或群体从一种社会集团移向社会经济地位不同的另一种社会集团,或从社会集团内部一个层次移到另一个层次的现象。它可以打破社会阶层之间的壁垒,使各个社会阶层的人员处于不断的更新变换之中,缓和社会地位差别造成的冲突,释放由社会不公平的能量形成的社会张力。一个社会的社会流动程度越高,就越意味着能够为社会成员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希望,社会的阶层结构越具有弹性,社会集团性的冲突越不容易产生。目前我国仍然存在不少有碍于社会阶层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的、必须予以消除的因素,如农民进入城市的就业限制政策、代表城乡差异的户籍制度及其依附的各种属性、进入公务员的身份资格限制政策等等。这还需要我们进行深入改革。2、合理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谐社会”应是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都能得到协调的社会。社会的核心价值理念是公平与公正,维护公平、公正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与前提。新形势下的我国人民内部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矛盾。如今的社会冲突集中表现为“利益的冲突”,大都是由于我们不能协调各个阶层、各个群体的利益引起的。所以,作为执政者,就要能很好地处理各个不同阶层、各个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当前特别是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使社会财富向少数人一方聚集。这种利益流向的不平衡,会引发普通劳动者阶层和弱势群体的不满,会扭曲小康社会的目标。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内容是要“惠及十几亿人口”,而不仅仅是“惠及”少数人。这就是为什么四中全会特别强调“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之所在。在利益调整的过程中,政府的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构建利益协调机制是处理当前社会贫富两极分化的社会矛盾的关键问题所在,也是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方面的重要内容之一。3、安全的社会保障机制。和谐社会应是能够保护全体社会成员权益的社会。当前我国社会公平、公正集中表现在人们承担的改革成本上与财富分配上。《决定》强调,“要高度重视和关心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弱势群体缺少资源优势,在经济、政治、社会各个领域的地位较低,缺少话语权,缺少与强势群体博弈的能力,因而,如果放任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在利益方面自然竞争,弱势群体将受到巨大的伤害。这就需要政府管理者们利用公共权力来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就业问题;健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衔接的社会保障体系等,为困难群众编织一个可靠的社会安全网;让弱势群体也能共享改革开放,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这可以减轻、化解集团间的利益冲突,化解大量的微观层面的利益摩擦,减少涉及利益冲突的矛盾。4、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和谐社会应是一个社会控制机制完善的社会。真正的和谐社会是建立在尊重人的权利基础上的有法治秩序的社会。法治社会最主要的任务,是对政府官员的权力进行约束。现在有那么多的社会不和谐,也与权力没有得到有力约束有关。有些人利用公共权力侵犯公民的权利与利益,引发了一系列社会矛盾。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还表现在对为了小团体利益、个人利益的产生的越轨行为、违法行为能够有效地、及时地制约和打击,对诸多反社会的力量能够有效地控制。社会的各种矛盾与冲突,都在法治的基础上进行调节与解决。没有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的社会是没有的。关键是当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出来之后,执政者(各级领导)能不能运用制度、规范、机构的力量进行调解,将其纯化、缓和,不使其激化。“和谐社会”要求用法治、制度等手段解决社会不和谐的问题。5、敏感的社会预警机制。“和谐社会”应是能够及时发现不和谐因素的社会。《决定》强调“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并且指出,要通过落实责任制,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以及依靠群众等,来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并再次强调要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某些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官僚主义,他们对人民的疾苦不闻不问,为了政绩往往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无原则地筛选了大量有关人民疾苦的真实信息。导致原本性质并不严重的问题因得不到及时处理而上升为具有冲突性质的问题。社会管理体制中由于缺少预警的机构和对策,不能很好地应对突发事件,造成了人、财、物的巨大损失。迫切要求我们构建全新的预警机制,在机构、人员、财力方面得到保证,以便对社会中的矛盾、摩擦、冲突、风险及时反映。让决策层能够真正地掌握社会中不稳定的相关信息,及时发现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征兆,在社会张力到达爆发前提出预警,给相关部门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案与对策。社会预警机制是全方面的,不仅仅指利益方面的冲突的预警,也应有公共卫生、社会治安、社会问题、政治危机方面的内容。6、有效的矛盾疏导机制。“和谐社会”应是能有效化解内部矛盾的社会。尽管当前的社会矛盾大多是属于人民内部的矛盾,没有敌对的性质。但我们知道,当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利益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会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会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烈度与强度不断地增强,引发更大范围内,更加激烈的冲突。政府必须健全矛盾疏导的工作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面临的问题。四、我们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起着领导核心的作用。1、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调整社会政策,努力发挥其在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中的作用;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2、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党和政府制定的政策要反映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千方百计保证广大人民群众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3、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要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更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作用,发挥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和改进对各类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4、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体制,建立完备的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和紧急状态法律法规,做到在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面前处变不惊、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此外,要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5、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努力改进群众工作,不断提高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深入基层,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凝聚和激励群众共同前进。 五、党员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1、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强化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共产党的执政目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它既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也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未来”利益。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要保持先进性、巩固执政地位,就必须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期盼社会稳定、和谐的愿望。随着我国进入“黄金发展期”和“矛盾凸显期”并存的新阶段,今天的共产党员不仅要建立新的业绩,保持先进性,而且还必须使这种先进性被广大群众所认可,这就要求强化共产党员的宗旨意识,确立“以人为本”思想,而“以人为本”的实质是“以群众利益为本”,真正实现从“官本位”意识到“民本位”意识的转变,由政治集权式的领导,变为日益广泛的政治民主式的领导,由“指挥命令”式转变到如何“服务”群众上来,清醒意识到确保人民群众的各项基本权利是依法治国的本质,“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建成和谐社会。2、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共产党员的创新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一场创新和改革。它所要求的对执政环境再认识、执政理念变革、执政体制改革、执政方式转换和执政文化更新等等,必须通过创新才能真正解决。如何在与时俱进中体现党的先进性、在创新中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是我们党面临的新课题。创新是先进性的题中应有之义,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与时俱进的,不是一劳永逸的。任何政党只有不断与时俱进,才能“适者生存”。因循守旧,思想僵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跟不上时代前进的步伐,那就谈不上保持先进性,结果必然会被人民所抛弃。作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特别是我们正处在一个历史大转折的年代,面临着极其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国社会在转型的旋律中的确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的杂音。但社会的和谐正是在逐步消除各种不和谐因素的过程中达到的。我们要针对问题提出切实的对策,坚韧地进行理论创新、制度创新、观念创新、方法创新,使党的全部理论和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这样,党才能始终站在时代潮流前列,立于不败之地。3、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增强共产党员的党性观念执政党的社会功能最终是通过执政党党员的先进思想和行为来实现的,面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新任务,在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方面应该有新的要求:一是增强责任观念。执政党执掌着国家权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担着一定的职权。责任与权利是相对应的,执掌多少权力就必须承担多大责任。党的干部只有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才能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坚如磐石。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手中的权力时,都要有强烈的党性意识和责任意识,使权力用于为人民服务,无论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做到清正廉洁、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二是增强法治观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但需要完善的法律,而且法律的制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遵循客观规律、符合理性精神。必须增强共产党员的守法意识与法制观念,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的权利,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执政、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为人民谋利益、谋发展。三是增强民主意识。社会主义民主不但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而且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和政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必须通过执政党的执政行为来体现,有没有民主意识已经成为能否有效执政的极其重要的政治品质。应当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通过制定与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把和谐的社会关系牢固地建立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之上,以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以社会的和谐性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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