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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官要过好“四关”

为官要过好“四关”

时间:2009-5-11 21:54:31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我们讲的最多的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做为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比较年轻的领导干部,我在思考,怎样做才能算一名新时期组织信任、人民爱戴的好领导?我认真梳理了思路和有关资料,认为为官要过好四关。要过好权利关。我们都是领导干部,我们的权利是人民给的,因而在使用权利的过程中,必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切不可将权利视为己有、为己所用。马向东、慕绥新之所以毁灭,正是因为他们没有正确对待权利,把人民赋予的权利变为自己的特权,以权谋私。想想也真是,沈阳市从1997年至2000年间行政批地竟占城市建设供地总量的77,仅此一项沈阳市财政收入一年就损失数十亿元。而当时同在一省的原大连市市长薄熙来则是把权利当成责任,时刻用干净和干事来要求自己,带领大连人民把大连建成北方明珠,在他离开大连时,大连几万名群众自发为其送行,场面非常感人。正象古人所说的那样:公生明、廉生畏;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过好名利关。名和利伴随着我们每一个人,但共产党人是不求虚名、不争浮利的,而名利关则是对领导干部的严峻考验。一名领导干部随着职位的升迁,尤其是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之后,赞扬、恭维之词就会随之而来,这时如果放松了政治、思想、道德的修养,失于严格要求自己,就会滋生名利思想。名利思想是一种精神腐蚀剂,它会使人事业心消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淡化,从而导致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领导干部应该有一颗平常心,应该有保尔那样的人生观:当我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我可以自豪地说,我的全部精力都献给了我所钟爱的事业和人民。要过好法律关。法律是人类最大的发明,别的发明使人类学会了驾驭自然,而法律让人类学会了驾驭自己。各级领导干部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代表者、捍卫者,为此,我们要从自身做起,用法律而不是权利来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当代的领导干部必须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用实际行动做依法治国的实践者。要树立法律至高至上的观念,在运用法律的过程中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胡锦涛总书记在党十七大讲话中指出:党的一切工作的标准,就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所以我们领导干部要正确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处理好亲情与事业的关系,保证党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绝不能象慕绥新、马向东那样,无视法律、践踏法律,用手中的权利大庇天下,做人民的救世主,那样必将受到法律的惩治。要过好群众关。人民群众是我们党力量的源泉,离开(本文来自.4oa,转载请注明!)了人民群众,任何人都将一事无成。得民心、顺民意则兴盛,失民心、拂民意则衰亡,这是古今中外公认的真理。慕绥新、马向东之所以有这样悲惨的结局,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他们的思想上脱离了群众,感情上疏远了群众,行动上背离了群众,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落得个万人唾弃的可耻下场。而新时期领导干部的优秀代表孔繁森则是把群众做为衣食父母,时刻把藏民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他用自己对事业的忠诚和对藏民的爱心,赢得了藏族人民的衷心爱戴。我们应该向孔繁森学习,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的需要放到第一位,把群众的忧虑和呼声做为我们从政的第一信号,想群众之所想,服务群众之所需,干群众之所盼,解群众之所忧。一位哲人说过:群众最可亲、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爱、群众最可怜、群众最可怕。这位哲人把话语的落脚点放在群众最可怕上,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对我们共产党人来说,再没有比心中没有群众、行动上脱离群众更可怕了。因此,我们要俯下身子、放下架子,走百家、听千言、出万策,切实把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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