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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

时间:2009-2-3 10:14:43  [下载该文章]  [会员注册]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实施办法一、评估项目及内容教学质量评估主要包括课堂教学评估、课程评估、教研室评估三个方面。各项评估的主要内容如下:1、课堂教学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2、课程评估:内容包括师资队伍、教材建设、教学条件、课程教学、课程建设等五个方面。3、教研室建设: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管理水平、教研活动、课程教学、课程建设等五个方面。各项评估量化指标参照衡阳师范学院制定的指标体系方案执行。二、评估原则及方法教学评估坚持公开、民主、客观、求实的原则。公开,即评估办法和标准公开、评估结果公开;民主,即教学评估要求广大教师和学生参与。客观,即一切从系部和专业的实际出发,围绕学校教育的办学条件和人才培养规格进行评估,评估结论要力求避免主观倾向。求实,即不搞花架子,不走过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三、时间安排与操作程序评估每年十一月份结合教师的年终考核进行。教学评估的工作程序是:(1)听取教研室主任教学建设情况汇报;(2)深入课堂听课;(3)检查有关教学文件、教案等;(4)深入教研室检查基本建设和教学管理情况;(5)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6)与教研室主任交换意见;(7)作出评估结论。四、组织领导为保证教学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系部成立评估领导小组,由系正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高级职称教师代表组成,成员57人。五、评估结果处理1、评估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2、对评为优秀的课堂教学、课程、教研室,系部予以表扬或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提出整改措施,并付诸行动。3、教师个人教学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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